什么是创业?
创业已是现今社会大家耳熟能详的重要词汇;一般而言,创业系指:成立一家新的公司,提供产品或服务,并销售出去,开启赚钱之路。
然在商管领域则对创业一词加入了实质的内涵,将其定义为:察觉或创造机会、整合资源、承担风险,借由成立正式组织(企业),提供顾客所需要的产品或服务,通过交换的管道,赚取利润。

然在经济学家眼里,创业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;早在上世纪初(20世纪),经济学家约瑟夫·熊彼得(Joseph Schumpeter,1883-1950)在其1912年发表的《经济发展理论》的专书中,使用「创新」来解释和阐述资本主义的产生与发展;该书的重要观念:「创新」 (innovation)、「创造性破坏」(creative destruction)、「创业家精神」(entrepreneurship)等迄今仍为世人琅琅上口的专有名词,并传承至今。
企业家与创业家
熊彼得认为作为资本主义“灵魂”的企业家的职能就是实现创新;因此,可以把他所称道的企业家称为创新型企业家;熊彼得关于企业家是从事“创造性破坏”的创新者观点,凸显他所定义的企业家的实质内涵,也就是企业家的本质是创新,也就是做与其他人不样的事。
但熊彼得的企业家定义得「比较宽」也「比较窄」;怎么说呢?不论是独立创业或在企业内部创新,只要是以创造新价值的都叫企业家,所以他的定义「比较宽」;但如果企业主依循旧路,不再创新了,则就不叫企业家了,所以他的定义又「比较窄」;也就是熊彼得将企业家与企业主的意涵区隔开来。
现在则我们以「创业家」来取代「企业家」,他们的创新精神,我们就称为创业家精神;前者(创业家)专指创造价值的新创企业的发起人或团队;后者则不论是新创公司的企业主或在现存企业中工作的员工,只要具有创新精神的,我们都认为他们具有创业家精神。
创业家精神 (Entrepreneurship)的内涵
如果说创业家精神就是创新精神有点太简化;网络上也有很多阐述创业家精神的资讯,然我们先从熊彼得的定义说起。
熊彼得认为对企业家从事“创造性破坏”的工作;就结果而言,其为自己创造利润、促进社会的经济发展;然其初衷与只想赚钱的一般商人或投机者不同,个人致富仅为他的部分目的,最重要的动机为“个人实现”,熊彼得将之定义为“创业家精神”,其内涵包括:
1、建立私人王国:他们经常存有一种梦想与意志,想要在他的小天地里自立为王。
2、追求成就:他们拥有战斗意志,总想证明自己,他渴望成功,但不仅是为了成功的果实,更是为了成功的本身;利润与金钱不是优先考虑的项目,他们更重视成功的「徽章」。
3、创造的喜悦:他们享受从无到有的创造过程,想做与他人不一样的事,即使冒失败的风险也在所不惜。
4、坚强的意志:在做不一样事的创新过程中一定会遇到许多险阻或窒碍难行的地方,他们总能展现坚强的意志,突破困境,将创新落实。
熊彼得以深入创业家的思维与意图来诠释创业家精神;也就是,他们之所以创新是因为他们在创新的过程中获得喜悦;但由于创新就代表与过往不同,因此在创新的过程中会遇到许多险阻与困难,创业家必须展现坚强的毅力,将创新落实;让他们保有坚强毅力的动机是他们渴望成就,获得胜利与成功的徽章;若有可能,则在某一领域中称王称后;若我们将这些元素集合起来,也许可以将创业家精神统称为「开创精神」。
如果由开创的角度出发,则可以衍生创业家精神还具有:察觉与创造机会,掌握机会,承担风险的特质。
这里创业家精神没有提到「创造力」、「洞察力」等与创新有关的能力,因为创业家精神强调的是「精神」层面,而非「技术」层面。
有些学者将「领导」、「沟通」、「合作」、…等等,也放入创业家精神的内涵中,这点我不赞同,虽然这些是创新或改革成功的重要能力,但不是「精神」。
结语
综合以上,我们可以Brockhaus(1980)对创业家的定义做总结,他认为:“创业家是一位有愿景、会利用机会、有强烈企图心的人,愿意担负起一项新事业,组织经营团队,筹措所需资金,并承受全部或大部分风险的人。”
而创业家精神就是这类人的特质,其内涵为「开创力」,包括:勇于创新变革,走不一样的路、渴望成就一件事、坚毅、发掘机会与把握机会、并承担风险。